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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【发布部门】
国务院办公厅
【发文字号】
国办发明电[2019]16号
【发布日期】
2019.11.21
【实施日期】
2019.11.21
【时效性】
现行有效
【效力级别】
国务院规范性文件
【法规类别】
机关工作综合规定
【全文】
【
法宝引证码
】
CLI.2.337371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20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
元旦:2020年1月1日放假,共1天。
二、
春节: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19日(星期日)、2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
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···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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