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1950年美国国防安全(“Exon-Florio法案”),境外投资者在美国进行收购交易,应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(CFIUS)的国家安全审查。以下系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简要介绍。
一、概要
根据Exon-Florio法案,如任何境外主体实施并购或交易,导致其控制某家美国企业或某项美国业务(Business),将受到CFIUS的国家安全审查。无论交易主体是否主动提交审查申请,CIFUS均有权对相关交易进行审查。通常情况下,CIFUS鼓励交易主体主动提交审查申请。如经审查,CFIUS认为相关交易不涉及国家安全事项,将批准交易;如交易未获得CFIUS批准,即使交易完成,美国总统仍有权撤销该交易。
2007年,美国颁布了《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》(FINSA),FINSA保留了Exon-Florio法案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框架,但扩大了审查的范围,并加强了国会的监督权。
国家安全审查的期限及程序如下:
1.国家安全审查的期限为30日。当以下条件满足时,30日的审查期开始计算:
(1)交易主体向CFIUS提交国家安全审查申请;(2)CFIUS确定交易主体提交的申请完整;(3)CFIUS工作人员将审查申请送交CFIUS的组成政府部门。
2.除上述30日的审查期外,下列交易存在一个额外的、强制性的45日审查期:
(1)收购主体为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府控制的实体;
(2)收购导致外国人获得美国某关键基础设施的控制权,CIFUS认为该交易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,且威胁在上述30日的审查期内没有消除。但是,如美国财政部长和CFIUS的负责人共同决定上述交易不构成国家安全威胁,该45日额外强制审查期将不适用;
(3)在上述30日的审查期内,如CIFUS认为某项交易构成国家安全威胁,且威胁在该30日的审查期内未消除,CIFUS将对该交易另行进行45日的审查。在该45日的审查期内,CIFUS可能批准该交易,或向美国总统提交审查意见。美国总统收到CIFUS审查意见15日后,将决定中止或禁止并购交易。交易主体不得就美国总统的审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;
(4)交易主体可以撤回国家安全审查申请,待时机更好时再申请,但某些情况下,撤回申请须获得CIFUS的批准;
(5)CIFUS可与交易主体协商,要求交易主体采取相关措施,以消除、减弱交易构成的国家安全威胁。
二、CIFUS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时考虑的因素
CIFUS在判断某项并购交易是否构成国家安全威胁时,将考虑以下因素:
1.交易是否影响美国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;
2.美国国内产业自身满足国防需求的能力,包括国防在人力资源、产品、技术、材料和供应等方面的需求;
3.交易对关键国防技术的影响;
4.外国人对国内产业和商业的控制,对国家安全需求能否获得满足的影响;
5.对美国关键基础设施(包括能源资产)产生的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影响;
6.对美国能源、关键资源和材料需求的长期预测;
7.外国政府对潜在买方的控制;
8.如交易导致外国政府控制某美国企业或某项美国业务,该外国政府在防止核扩散、出口管控、反恐、将技术运用于军事领域的历史纪录。
三、易引起美国安全审查的领域
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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