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于1980年1月1日生效实施。从1980年起,我校在法律系本科开设《刑事诉讼法学》课。
刑事诉讼法相对于
刑法而言,它是一门程序法学。其特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、应用性,它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,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,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操作规程。如何把这一门应用型课程教好?如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。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,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不认识到逐步认识的过程。事情还要从我们的培养对象谈起。那是1982年,我校复办后的第一批学生到公、检、法机关实习,有些学生在校课本知识学得很好,考试成绩优良,但到实际工作中却办不了案,坐在审判长席上不会审讯被告人,站在公诉人席上读不好起诉书,充任律师不会进行法庭辩论。从这些事实和表现中,使我们认识到书本知识同实际运用还有很大差距。如何使学生经过本科学习之后,就能进入实际工作?如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?我们开始由点到面,把模拟法庭运用于
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之中,帮助学生掌握和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知识。在培养学生的运用能力上下功夫,为刑诉法学改革开创了新局面。自1982年以来,我们连续七年,在本校本科生的
刑事诉讼法教学中,开设模拟法庭课,年年开,班班开,人人进入模拟审判的角色,为学生创建了一个生动、活泼、直观、高效的学习
刑事诉讼法的好形式,并且已经收到良好的效果。我们的具体作法是:
一、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旁听审判,掌握法庭审判的基本知识和技巧。
为了搞好模拟法庭教学,我们教师先当学生,向实践学习,调查研究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。1980年至1983年,我们先后多次深入北京、天津、东北、华北等十多个省、市,调查研究,掌握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探索法庭审判中刑事被告人、证人等各种诉讼参与人的心理规律,以及贯彻执行
刑事诉讼法的经验和可能遇到的问题。在调查研究中,我们还深入法庭,旁听审判,向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判人员学习。近几年来,我们还充分利用带学生实习和兼职律师的有利条件,亲自办案,亲自当审判长、公诉人,亲自出庭为被告人辩护,深入体会如何当好审判长,组织和指挥法庭审判;如何当好公诉人,执行控诉职能,揭露和证实犯罪;如何当好辩护律师,维护被告入的合法权益;自1981年以来,我们走出校门,深入实际,长达30个月,人均每年近两个月,办理刑事案件210件,人均每年5件。我们认为,老师把学生教好,必须先当学生。尤其是在改革、开放的大潮中,由于科学、技术、经济的突飞猛进,人们的观念在更新,我们搞法学教育的,更应不断更新知识。否则,就很难完成教学任务。组织学生搞好模拟法庭也是同样,不了解新情况、新问题,就很难解决审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因此,我们坚持实践,第一的观点,紧紧抓住实践环节,定期下去,总结经验,武装自己,为搞好模拟法庭教教学做好准备。
二、采取校、院挂钩的方法,请进来开示范庭,为搞好模拟法庭树立样板。
七年来,我们坚持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作挂钩,年请他们来我校开庭审判,我们组织学生旁听,为搞好模拟法庭树立了样板。为开好示范庭,我们同西城区人民法院的院、庭长和审判员,密切配合,我们把示范庭纳入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计划,他们根据我们的要求,精心选择案例,精心组织审判,严格按照法庭审判程序开庭,并为旁听学生作案例分析报告。这种请进来的示范教学方法,生动、具体、直观,对学生搞好模拟法庭起着重要的作用。特别是审判长的审判技巧和运用证据制服罪犯的能力,以及控、辩双方的辩论技巧,都是从书本上学不到的,通过示范教学,同学们学到了课堂上、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,为他们在模拟法庭中当好审判长、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作了示范,大家旁听以后,普遍感到,学有榜样,心中有数,再不发慌了。
三、精心编选案例和制订模拟法庭实施细则。
我们在深入实际,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学》的课程内容,在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等地公、检、法机关为我们提供的上百个案例中,复印和编选了八个案例,共分三个档次,一是比较复杂的多被告多罪行的,二是一罪两被告的中档型的;三是一人一罪比较简单的。三种类型的案例,反映在审判程序上,也同样有简单和复杂之分。几年来,我们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,选择不同的案例,进行模拟审判,对于成人在职轮训学习的,适用复杂的案例;对于青年学生,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,我们采用由浅入深的办法,先适用简单的案例,然后再适用较为复杂的案例,因人施教,因人选材,引导学生逐步掌握刑事诉讼基本知识。
在选择和适用案例时,对于法学本科学生,我们坚持把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、基本审判程序、基本审判技能反映出来,便于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学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。对于成人教育,特别是在职轮训的,我们要求,除了熟悉和掌握基本程序以外,着重还要加强法庭上应变能力的培养,所以在案例的选择上,适用较为复杂的案例。例如在刑事审判中,刑事被告人在法庭上突然推翻原供,如何办?证人伪证如何处理?被告人保持沉默怎么办?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或律师拒绝为被告辩护如何依法办理,以及在法庭上如何运用证据制服罪犯等等,都要在案例中加以反映,启发学生积极思考,促使其善于运用学过的知识来处理复杂的问题。
模拟法庭实施细则(见附件),实际上就是我们的模拟法庭教学大纲。细则对模拟法庭的教学目的、内容、要求及注意事项,根据我们历年来的实践经验和遇到的问题,一一加以总结,使之规范化。细则的重点:(1)对教师的个别辅导、开庭导演和庭后讲评的要求,(2)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分工, (3)审判组、起诉组、辩护组,被告组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;(4)起诉书、公诉词、辩护词、答辩提纲、判决书,以及各种通知、传票等司法文书的制作和适用;(5)模拟法庭的设置及各种道具及服式要求;(6)庭后的总结与讲评;(7)最佳审判长、公诉入、辩护律师的评选和奖励。
四、课上课下结合,细心指导,启发学生积极思维,变一个积极性为两个积极性。
模拟法庭教学的成败,关键在于教师,几年来,我们的作法,总结到一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。通过教师的细心指导,启发学生积极地动脑动手动口,变一个积极性为两个积极性,师生结合,才能使模拟审判成功,才能使学生学到刑事诉讼法学知识。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: (1)课上要由教师讲清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、制度,以及起诉、辩护、审判和开庭的法定程序;(2)发动和组织学生进入角色,在个人自报的基础上,按照审判庭的构成,把学生分别编组成若干小组;(3)组织学生分组阅卷,熟悉和掌握案情;(4)深入各组辅导学生制作各种法律文书;(5)在人人动手制作法律文书,拟定出庭提纲的基础上,帮助学生推选产生出庭的审判长、审判员、公诉人和辩护人以及被告人;(6)正式升庭前,由教师主持分别排练一到两次,检查是否准备就绪。
通过教师的发动、组织及辅导,开庭前人人都行动起来了。每个学生都根据自己所在的小组分工,积极地熟悉案情,考虑如何当好审判长、公诉人、辩护人、被告人,努力制作各种法律文书。这样一来,人人动手,个个读书,查找翻阅资料,熟记法条,复习已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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